关于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2-17 阅读量:7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申报2025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通知》,为做好我校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事教育工作时间截止日期:至2025831日参加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已取得30年教育工作者证书的除外)。

2.计算办法:按照《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3.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附件3);

4.请各部门于221日(周五)1700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盖章版(各1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申报从教三十年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23282839

邮箱:jsgzb@tjfsu.edu.cn

 

附件1:《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doc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时请按“编号+学校+姓名”格式命名).doc

附件3: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xls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