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02-10 阅读量:10

各有关单位:

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转发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入选者计划为100名左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不超过43周岁(含),评选15名左右;

第二层次不超过38周岁(含),评选35名左右;

第三层次不超过32周岁(含),评选5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科技伦理、恪守科研诚信;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

(二)具有中国国籍,应为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第一层次应为198111日(含)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应为198611日(含)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应为199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临床医学领域可放宽2年。

三、申报要求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三个层次人选均独立申报,每人每年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培养层次,且不得逆层次申请。入选市级人才项目(含本项目)并处于培养期内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其中,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已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第二、三层次推荐对象。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四、工作安排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214日前与人事处联系,接洽申报工作事项。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13752416600


附件1-2.doc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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