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1-04-09 阅读量: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表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天津市科技局已启动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八)已获得天津市“海河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请根据《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填报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其中业绩介绍部分字数在600字以内,重点表述被推荐人近年来在参与“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传播中国声音,以及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

(三)除准备《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要求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通知》规定条件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申报要素表积极推荐申报人选,并于4月14日前将人选名单和书面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ao@tjf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田甜

联系电话:23280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7日


附件1: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__

附件2 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