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申报人严格参照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tjfsu.edu.cn,5月5日前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审核后的申报成果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部,其中申报汇总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根据上级通知规定,逾期科研处将无法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23281984
附件1:《关于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