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1-02-09 阅读量:0


各单位、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现已启动,将继续选派国内高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校生赴日本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按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国内高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在校生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9人。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专业

日语、日本文化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1991年4月2日至2003年4月1日间出生者。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日语已达到JLPTN2或J-TEST700分及以上水平。

7.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受理

1.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展网申之前,需按照我校规定,于2021年3月10日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公示、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学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学生赴国(境)外院校学习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无需扫描。

2.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审查表(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3. 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0日至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

4. 申请人须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附件5)要求于2021年4月2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及逾期者,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日方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向推荐单位发放录取通知。

日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

六、派出

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1年9月-10月。

七、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李靓

联系电话:23286974,18602699101

附件1:推荐人员名单

附件2: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学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3: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学生赴国(境)外院校学习现实表现审查表

附件4: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5: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附件6: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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