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1-02-01 阅读量:0


各单位、各位同学: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750人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现将《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做好申报人推荐工作,并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

一、项目简介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申报形式

1、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持有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

2、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3、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展网申之前,需按照我校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及其他校内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政治表现、思想品质、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学习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出具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4、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申请人可按项目要求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日期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及逾期者,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李靓

电话:23286974,18602699101

附件: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31日


附件: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