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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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1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11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10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征文活动的通知》,请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积极踊跃投稿,为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我校智慧力量。 请按照通知要求,将论文电子版、报名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tjfsu.edu.cn),邮件主题为“第一作者姓名+2021年主题征文”,我校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星期四)。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3281984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征文活动的通知 2.征文活动报名表 3.征文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9日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征文活动的通知 【附件2】征文活动报名表 【附件3】征文汇总表
  • 2021-06-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际长途旅行面临行程不确定和感染高风险,本着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出于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交流机会的初衷,在国外大学同意继续接收国家公派生、校际交流生的前提下,学校将继续选派学生2021年秋季到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同时,出于平安留学的考虑,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提醒报名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学生在出国前,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实现“应接尽接”,构建起免疫屏障,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2.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多点暴发,2021年秋季学期能否按计划派出国家公派生、校际交流生赴国外院校进行交流学习,将严格遵照我国和接收院校所在国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双方院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报名学生应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各国疫情对选派工作带来的不可预测性和由此造成的变化,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风险、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必须签署国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国外保险。 4.报名学生在经过考核后所获得的选派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是否派出,由学校根据届时国内外
  • 2021-06-10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10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10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10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1-06-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市教委关于实施2021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的通知》(津教继教函[2021]37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率先基本实现继续教育现代化,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继续教育”为支撑,研究解决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终身学习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水平、天津地方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具体通知及要求可参见附件1、2、3、4。 2、本次项目分为2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天津市教委限报2项。 3、请申报者于6月16日(周三)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5)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1式5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信箱(keyanchu@tjfsu.edu.cn),由科研处统一报送上级管理单位。 科研处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津教继教函〔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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